114年臺中市第十五屆全市運動大會民俗體育運動競賽規程(草案),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尚未核定,預計有下列項目,可能有增減。俟核定公告為準。
01 扯鈴個人賽(花式)
02 扯鈴個人拋鈴跳繩60秒計次賽
03 跳繩個人賽(花式)
04 跳繩一跳二迴旋個人限時計次賽
05 跳繩開叉跳個人限時計次賽
06 跳繩9人制限時計次賽
07 跳繩13人制限時計次賽
08 陀螺個人擲準賽
09 陀螺雙人擲準賽(限2人)
10 陀螺團體擲準賽(限3人)
11 踢毽小武個人計時計次賽
補充規定:
1. 跳繩9人制限時計次賽:限105年8月30日至104年8月29日之間出生: 跳繩13人制限時計次賽限104年8月30日之前出生者參加,不得重複或跨賽別報名。
2.選手得兼項參加比賽,但只得報名同一組(如:社會男子、社會女子組)之任二項(如:扯鈴、跳繩、陀螺、踢毽);而且單一項目只能選擇(個人、雙人、團體)之一種賽別報名比賽。【意即每一選手,每人至多報名二項,合計二種賽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