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跳繩競賽 各區複賽、全市決賽裁判研習
研習代碼:2749097
報名網址:https://www1.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2749097
研習日期:108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4時50分
研習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喀哩國民小學(烏日區溪南路二段370號)
108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普及化跳繩運動推動種子教師研習
研習代碼:2749087
報名網址:https://www1.inservice.edu.tw/NAPP/CourseView.aspx?cid=2749087
研習日期:108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研習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喀哩國民小學(烏日區溪南路二段370號)
注意事項:因停車空間有限,請盡量共乘前往研習地點。停車場地說明如下圖。
會址:主任委員-尤碧鈴 台中市梧棲區梧棲路119號
業務聯絡處: 總幹事-張見都
地址:42843台中市大雅區文雅里中山北路169巷14號 手機:0921-315552
網站管理員:folksports.tc@gmail.com (本網站建立於2011年9月)
若需聯繫請至【諮詢提問回應系統】填寫提問事項,本委員會將儘速回應!回應方式以email優先,緊急事項才以電話回覆。
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2019年11月9日 星期六
2019體育嘉年華暨議長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競賽成績公告
競賽成績公告網址>>https://reurl.cc/mdxGeG
獎勵計算方式依據競賽規程【拾壹、獎勵】辦理,要點如下:
一、【個別成績】之獎勵:
(一) 每一項目、各組之【個別成績:即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等】均錄取前第一名一組,第二名 一組,第三名一組(跳繩、陀螺二項最多得錄取至六組) 。第一名一組(團體總成績計分5 分)、第二名一組(團體總成績計分3分)、第三名(團體總成績計分1分) 一組,佳作(成績優異者)0.5分;(團體賽4倍計分)。
(二) 以教師身份參加比賽者(報名表內務必填具服務單位)均頒發【臺中市議會議長】獎狀乙紙。
(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在各項之成績已達標準者,裁判長得擇優核發【臺中市議會議長佳作或成績優異獎狀】(團體總成績計分0.5分)乙紙。
(四) 指導獎勵:指導、管理相關獎勵(含個別成績、團體總成績)限頒予國小中年級男、女子組及男、女子組;公開組不予頒發。
二、【團體總成績】之獎勵:
(一)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務必參加團體賽)取前三名,第一名壹隊、第二名貳隊、第三名參隊,各頒發優勝團體總成績獎盃乙座或獎狀(普及化跳繩推廣賽不計團體總成績) 。公開組因賽事僅個人項目不頒發團體總成績。
(二)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取前三名之指導與管理者,大會頒發指導證明書(或獎狀)以資鼓勵。
(三) 各項之團體總成績前三名指導教師等之獎勵,敘獎與指導證明書,以不重複獎勵為原則,由各校依臺中市政府之相關規定,予認定與辦理敘獎。
2019年11月5日 星期二
【公告】2019年臺中市體育嘉年華會暨議長盃民俗體育運動菁英團隊競技錦標賽 領隊會議通知及活動當日時程表
11/8(五)領隊會議開會通知
一、依據:競賽規程:「拾参、附則 第3點」
二、會議時間:11/8(五)下午2:30(原訂下午2:00,因配合現場場地布置,延至下午2:30召開)
三、會議地點:臺中市大甲區體育場(437台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222-2號)
四、與會人員:因此次場地與以往相比略有調整,且比賽當日參與活動人員眾多,敬請
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各單項裁判長、各校領隊或代表務必出席參加。
五、各校體育團隊代表學校參賽屬學校指派性質,帶隊教師公差假應由各校承辦人自行簽辦,運動局並不會另行發文給予公假。若有不清楚請參閱以下簽辦範例連結 http://tcfolksorts.blogspot.tw/2016/10/2016.html
11/9(六)比賽當日預定時程表
8:00~8:50 各校報到及各單項檢錄
8:50~9:00 各校集合準備開幕典禮進場
9:00~9:30 開幕典禮
9:30~ 各項競賽開始
11:00~ 領取便當(視廠商送達時間現場通知)
注意事項:
1.上表為預定時程,實際比賽進度請依據現場情況為準。
2.參賽選手於比賽當日請逕至各單項比賽場地報到檢錄。
3.比賽當日由主辦單位代訂便當,請各校妥善處理餐盒及廚餘回收,維持場地清潔。
4.現場瓶裝水數量有限,請各校指導教師提醒參賽選手自備飲水。
5.因場地限制無法即時處理成績,將於賽後二週內通知各校領取或委託分區學校協助發送。
6.其他未盡事宜將於領隊會議現場決議並宣布。
【公告】2019體育嘉年華暨長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各項目出場序清冊
⇨出場序清冊瀏覽連結 https://reurl.cc/K6l71n
注意事項:
1.各項目賽程非以出場序清冊排列順序進行,賽程順序請以裁判長現場公告說明為準。
2.若選手參加賽事時間衝突,請現場向裁判長說明,裁判長得視情況調整出場次序。
3.若選手名字有誤繕請現場向裁判長提出,並於計分表件上註明後由成績統計組統一修正。但僅限選手名字錯別字更正,不得現場提出更換選手或指導及管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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