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運動局訊息:有關本屆全市運動大會報名期程,經本局與各區區公所開辦籌備會議後,為利公所報名作業,重新調整為108年5月27日(星期一)至6月10日(星期一)止,運動局將同步修正各單項競賽規程之報名期程,謝謝。
本委員會全市運動大會 民俗體育-扯鈴項目補充說明:
扯鈴團體賽可以不用硬鈴,不扣分。用了也不加分(僅 臺中市運動大會適用之)。
會址:主任委員-尤碧鈴 台中市梧棲區梧棲路119號
業務聯絡處: 總幹事-張見都
地址:42843台中市大雅區文雅里中山北路169巷14號 手機:0921-315552
網站管理員:folksports.tc@gmail.com (本網站建立於2011年9月)
若需聯繫請至【諮詢提問回應系統】填寫提問事項,本委員會將儘速回應!回應方式以email優先,緊急事項才以電話回覆。
2019年5月6日 星期一
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
2019年3月29日 星期五
107學年度普及化跳繩競賽 外卡晉級決賽名單公告
高年級組:
外卡錄取最低成績:589.85
外卡錄取名單:大里區益民國小、南區信義國小、西區大同國小
中年級組:
外卡錄取最低成績:567.75
外卡錄取名單:大里區益民國小、太平區坪林國小、西區忠孝國小
外卡錄取名單:大里區益民國小、南區信義國小、西區大同國小
中年級組:
外卡錄取最低成績:567.75
外卡錄取名單:大里區益民國小、太平區坪林國小、西區忠孝國小
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 2019.3.29
2019年3月25日 星期一
臺中市108年度議長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競賽規程
核准文號:臺中市政府運動局108.4.10中市運全字第10800063701號
比賽日期:108年6月1日(星期六)
比賽地點:烏日區喀哩國小(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370號)
比賽項目:扯鈴、跳繩、陀螺、砌磚、撥拉棒、流星球、普及化跳繩推廣賽、踢毽、獨輪車、獨輪車外縣市邀請賽
報名期間:即日起 至 108年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截止。
線上報名:http://tcfolksorts.blogspot.com/p/2016.html
比賽地點:烏日區喀哩國小(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二段370號)
比賽項目:扯鈴、跳繩、陀螺、砌磚、撥拉棒、流星球、普及化跳繩推廣賽、踢毽、獨輪車、獨輪車外縣市邀請賽
報名期間:即日起 至 108年5月15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截止。
線上報名:http://tcfolksorts.blogspot.com/p/2016.html
競賽規程⇨下載⇦
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
恭賀本委員會 張見都總幹事 榮膺 第三屆「臺中市體育總會理事會常務理事」!
本委員會張見都總幹事今日(108.3.19)參加臺中市體育總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再次當選常務理事,弘揚體育,眾望所歸!
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 主 委 尤碧鈴
副主委 陳俊宏
副主委 王宏書
副主委 林麗美
暨全體委員 仝賀
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107學年度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民俗體育跳繩競賽 團體限時計次賽項目補充規定
107學年度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民俗體育跳繩競賽
團體限時計次賽項目補充規定
主旨:本市推動107學年度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民俗體育跳繩競賽內容,經本會於107年10月2日開會決議,修正內容如說明段,請週知各國民小學依規則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 凡在103、104學年度參加本會之講習獲得裁判認證之學員,若未能在107年12月12、19日擇一參加裁判講習者,本會將註銷其裁判資格。
二、 本會在107年11月7、14日參加普及化民俗體育跳繩種子教師講習會正式宣達「107學年度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民俗體育跳繩競賽之團體限時計次賽項目」規則內容:
1.必須擇一使用大會提供之13、14、15公尺之長跳繩。
2.在領取長跳繩、進行競賽時均不得將長跳繩做任何形式之繩結、環狀結,長跳繩不得另行加入其他可以增重之材料。
3.長跳繩之握把得自行準備與加入,大會不提供握把。
4.長跳繩之長度過長時得纏繞於手臂。
5.比賽完畢,長跳繩必須以原狀歸還大會。
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2018體育嘉年華暨議長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競賽成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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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2成績更正說明:
跳繩女子組團體總成績更正:團體總成績未計入團體加權倍數,已修正。
獎勵計算方式依據競賽規程【拾壹、獎勵】辦理,要點如下:
107.11.12成績更正說明:
跳繩女子組團體總成績更正:團體總成績未計入團體加權倍數,已修正。
獎勵計算方式依據競賽規程【拾壹、獎勵】辦理,要點如下:
一、【個別成績】之獎勵:
(一) 每一項目、各組之【個別成績:即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等】均錄取前第一名一組,第二名一組,第三名一組(跳繩、陀螺二項最多得錄取至六組)。第一名一組(團體總成績計分5 分)、第二名一組(團體總成績計分3分)、第三名(團體總成績計分1分)一組,佳作(成績優異者)0.5分;(團體賽4倍計分)。
(二) 以教師身份參加比賽者(報名表內務必填具服務單位)均頒發【臺中市議會議長】獎狀乙紙。
(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在各項之成績已達標準者,裁判長得擇優核發【臺中市議會議長佳作或成績優異獎狀】(團體總成績計分0.5分)乙紙。
(四) 指導獎勵:指導、管理相關獎勵(含個別成績、團體總成績)限頒予國小中年級男、女子組及男、女子組;公開組不予頒發。
二、【團體總成績】之獎勵:
(一)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務必參加團體賽)取前三名,第一名壹隊、第二名貳隊、第三名參隊,各頒發優勝團體總成績獎盃乙座或獎狀(普及化跳繩推廣賽不計團體總成績)。公開組因賽事僅個人項目不頒發團體總成績。
(二)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取前三名之指導與管理者,大會頒發指導證明書(或獎狀)以資鼓勵。
(三) 各項之團體總成績前三名指導教師等之獎勵,敘獎與指導證明書,以不重複獎勵為原則,由各校依臺中市政府之相關規定,予認定與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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