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應優先考慮大會對本會之場地分配範圍、面積大小與形狀;
必須等待大會113/10/11 中午帳篷搭建完成,方能確定
本會在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競賽之場地分割。
二、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之場地分配原則:以跳繩個人賽、限
時計次賽與陀螺為優先分配,其次為扯鈴限時計次賽,最
後為扯鈴個人賽。
三、於113年10月11(星期五) 14;30在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
學舉行技術會議,請各參賽單位務必派員參加,共同研商
各項細節。(天一、子汶教練必須參加會議,你們學生最多,
往昔都沒有參加會議,本次未到,爾後本會辦理之競賽,
不得掛名指導)。
四、各項出場序已公告在本會網站上,逕行上網查閱
五、各校教練應負責學生之參賽事務。若是外聘教練以非學校
名稱報名者,教練與家長更應負責任,本次再有額外事件,
爾後競賽不得以非學校單位報名。
六、本會以推動民俗體育運動、培養臺中市參加全民運動會選手為主要目的與任務。
特予以鄭重聲明如下:本會不為某些學校製造競賽成績,或達成個別特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