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轉知】「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依中市教體字第1100082198號「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1. 全校(園)師生除用餐、飲水、室外運動及音樂課之歌唱或吹奏樂器類課程等活動外,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

2. 於校外戶外空間進行體育課時,師生如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另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仍需佩戴口罩

3. 音樂課程之吹奏類樂器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不得共用,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師生應隨身攜帶口罩,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課程結束後,仍應戴口罩。

4. 校內體育活動賽會:請落實參賽學生事先造冊,上場前及下場後需全程佩戴口罩;選手、裁判比賽時可不佩戴口罩,完賽後仍需全程佩戴。另請加強參加者及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清消等衛教宣導,且活動場地應保持通風、落實清潔消毒,並備妥洗手用品。

5. 餐飲防疫措施部分,請加強落實學生用餐正確洗手,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並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