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101年4月28日主委盃錦標賽規則補充公告

本次主委盃錦標賽第二次公告:
茲就近日各單位之反映意見,誠謹再敘述(含更正1、2、3、4項)如下:
1、各參賽單位之參賽項目(砌磚、撥拉棒、流星球),每一項均得報名A、B隊,但隊員不得跨 A、B隊,而且不得同時報名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三項,至多只能報二項,若違反本規定,則取消資格,不另通知。
2、教師組因區域問題,本次特更正可以男女教師混合組隊 ,但併入教師男子組參加比賽。
3、本次主委盃錦標賽由大會提供各隊之領隊、指導教師、管理、教師組選手午餐與飲水,亦提供選手飲用水。
4、本次主委盃錦標賽分三項逐次比賽,且配合台中港區(梧棲區)之地方性體育、文化活動(以主委盃錦標賽委主體),故不另公布賽程,定在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舉行領隊裁判會議後進行抽籤決定出賽順序。
5、本會重申︰本次主委盃錦標賽僅能就報名表之【各校之行政層級核章】審核後,登錄編造於秩序冊,准許選手參加比賽。有關各隊 之【領隊、指導教師、管理】應以實際且積極參與教導者為要!本會無法、無權責予證明各參賽單位【領隊、指導教師、管理】之真偽!應由各校自負法律與行政責任。

                    總幹事 張見都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