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有關「10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運動聯盟普及化跳繩競賽裁判研習計畫」參加資格修正如說明,請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因部份區域複賽承辦學校反應,建議裁判研習參加資格納入已擔任或即將擔任區域複賽之裁判人員。
尊重採納反應之意見並修正如下:


參加資格:具以下四項其一者之本市國中小教師或教練。
(一)具有民俗體育C級以上裁判證者。
(二)103.07.25三天參加上石國小丙級教練講習之本市教師。
(三)參加103年10月烏日國小跳繩種子教師二天講習者。
(四)受邀擔任103學年度普及化跳繩競賽區域複賽裁判人員。
三、檢附修正後跳繩競賽裁判研習計畫乙份。


http://www.tc.edu.tw/news/download/id/66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