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c.edu.tw/news/show/id/97014
注意事項:
1.各校體育團隊代表學校參賽屬學校指派性質,帶隊教師公差假應屬各校權限,體育處公告並不會註明此部份。
2.建議各校承辦人(體育組長)可列印體育處公告,簽辦公差假並逐級核章。
3.簽辦範例:
擬:
一、××隊男、女生隊報名參賽,參賽學生約30人。
二、本校帶隊及協助工作教師共計4人:趙OO、錢OO、孫OO、李OO
三、比賽當日適逢例假日,請准允帶隊教師及協助工作人員公差假及補休乙日。
四、預估支用經費:車資8000元,師生誤餐34人x70=2380元,合計10,380元。
五、敬會總務主任、人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