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議會議公字第1100003609號函復【礙於目前防疫規定室外活動不得超過100人,歉難同意辦理各項議長盃競賽,俟疫情趨緩,符合中央防疫規定後,再申辦】。
二、本會以先公告110年度議長盃之競賽規程草案如下,請各參賽單位
先執行報名,積極籌訓:
1. 辦理競賽之大方向與項目,大致不變更,但是有可能受限於防疫規定與降載競賽總人數時,則以積極儲備111年全民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選手之項目為優先辦理,參加競賽。
2. 現今已開放學校校內選手集訓人數;目前已接近開學。
本會決定自8月18日起,至9月12日止,先進行報名,程序如競賽規程草案之詳細規定。
3.
9月13日以後不再接受報名。若因故必須將競賽日期延期,則不再接受 報名或更換選手。
4.
培訓競賽選手應以長期訓練為旨要,並非以短期、急就章之投機方式教育學生,否則喪失教育之價值性。
5.
若疫情嚴峻應取銷本次錦標賽時,本會另行公告於本會網站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