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2018體育嘉年華暨議長盃民俗體育運動錦標賽 競賽成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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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2成績更正說明:
跳繩女子組團體總成績更正:團體總成績未計入團體加權倍數,已修正。

獎勵計算方式依據競賽規程【拾壹、獎勵】辦理,要點如下:
一、【個別成績】之獎勵:
(一)  每一項目、各組之【個別成績:即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等】均錄取前第一名一組,第二名組,第三名(跳繩、陀螺二項最多得錄取至六組)。第一名一組(團體總成績計分分)、第二名組(團體總成績計分3分)、第三名(團體總成績計分1分)組,佳作(成績優異者)0.5分;(團體賽4倍計分)
(二)  以教師身份參加比賽者(報名表內務必填具服務單位)均頒發【臺中市議會議長】獎狀乙紙。
(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在各項之成績已達標準者,裁判長得擇優核發【臺中市議會議長佳作或成績優異獎狀】(團體總成績計分0.5分)乙紙。
(四)  指導獎勵:指導、管理相關獎勵(含個別成績、團體總成績)限頒予國小中年級男、女子組及男、女子組;公開組不予頒發。
二、【團體總成績】之獎勵:
(一)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務必參加團體賽)取前三名,第一名壹隊、第二名貳隊、第三名參隊,各頒發優勝團體總成績獎盃乙座或獎狀(普及化跳繩推廣賽不計團體總成績)公開組因賽事僅個人項目不頒發團體總成績。
(二)  各項、各組之團體總成績取前三名之指導與管理者,大會頒發指導證明書(或獎狀)以資鼓勵。
(三)  各項之團體總成績前三名指導教師等之獎勵,敘獎與指導證明書,以不重複獎勵為原則,由各校依臺中市政府之相關規定,予認定與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