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 星期日

臺中市民俗體育陀螺比賽規則簡化實施要點

臺中市民俗體育陀螺比賽規則簡化實施要點
壹、主    旨:為落實「一生一運動,一校一技藝」之理想,提倡陀螺技藝此一傳統運動技術,茲將中華民國民俗體育協會頒布之比賽規則簡化、增加參賽組別,以倍增臺中市陀螺參賽運動人口。

貳、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

參、主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張見都校長兼委員會總幹事)

肆、錦標項目暨內容
一、教師男子組(可跨校組聯隊):個人擲準計時賽、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二、教師女子組(可跨校組聯隊):個人擲準計時賽、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三、國小低年級男生組:個人擲準計時賽
四、國小低年級女生組:個人擲準計時賽
五、國小中年級男生組:個人擲準計時賽、個人擲準賽
六、國小中年級女生組:個人擲準計時賽、個人擲準賽
七、國小高年級男生組: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八、國小高年級女生組: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九、國中男生組: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十、國中女生組:個人擲準賽、團體表演賽

伍、比賽項目暨人數
一、個人定點擲準計時賽:每一隊得參加二人
二、個人擲準賽:每一隊得參加二人
三、團體表演賽:每一隊得參加一組(可報八人,六人下場)
四、個人擲準計時賽因屬鼓勵參賽性質,故不列入團體錦標計分。
    以上各項,每人最多參加二項(含團體賽在內)

陸、團體錦標計分方式
一、各組錦標採計下述總分計名,取前三名頒贈獎盃。
二、個人賽取名次一~六名,給754321分。
三、團體賽取名次一~六名,給211512963(三倍計分)
    分數相同者,以團體賽分數決定名次。

柒、參賽規定:比賽場地及器材、動作內容、評分標準
一、比賽場地及器材:
(一)場地:個人賽的比賽場地為參賽者直線距離目標物2.5公尺以上。
(二)器材:
1.  比賽用陀螺及陀螺繩材質不拘,樣式大小長短不限。
2.  個人擲準計時賽投擲的目標物為鐵圈或呼拉圈等,規格:直徑:6080公分,比賽時將其平放在地面,器材由大會統一提供。
3.  中年級以上(包含教師組)個人擲準計時賽以及中年級個人擲準計次賽的目標物為陀螺架,上方的圓盤距離地面之高度介於50120公分,頂上圓盤外框直徑為2030公分,內鋪塑膠材質或地毯一面。
中年級組:60公分
高年級組:80公分
國中及教師組:100公分

二、動作內容:
(一)個人擲準計時賽─組別:國小低年級、中年級及教師組。
2.5公尺外,參賽者將陀螺以前投、跪投或釘投等任何一種姿勢,將陀螺擲進目標物內旋轉,方為計時開始‧
(二)個人擲準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
2.5公尺外,參賽者依次以前投、跪投、轉身投、釘投及左右開弓等五式,將陀螺擲進規定高度之目標物內旋轉3秒以上,作為計次標準,每人每式各有2次投擲機會,採迴圈制。
(三)個人擲準賽─組別:國小高年級、國中組及教師組。
2.5公尺外,參賽者依次以前投、跪投、轉身投、釘投及左右開弓等五式,將陀螺擲進規定高度之目標物內旋轉5秒以上,作為計分標準,每人每式各有2次投擲機會,採迴圈制。
(四)團體表演賽(包含個人賽及團體賽)─組別:國小高年級、國中組及教師組。
1.個人賽:指定動作─擲準賽(共五式)。
  1-1 2.5公尺外,參賽者依次以前投、跪投、轉身投、釘投等四式,將陀螺擲進規定高度之圓盤內旋轉5秒以上,作為計分標準。
1-2 2.5公尺外擺設雙圓盤,採左右並排放置,參賽者雙手各持陀螺一只,以任一方式左右開弓,同時將陀螺擲進規定高度之雙圓盤內旋轉5秒以上,作為計分標準。
2.團體賽:團體表演─自創動作。
在規定時間68分鐘內,參賽選手可以交互、輪作、齊作或搭配其它輔助到具自由發揮創意試作;如因創作比賽之需要得起他人協助辦理之﹝但纏繞繩不在此限﹞‧

三、評分標準:
 (一)個人擲準計時賽:
參賽者將陀螺擲進指定之目標物內旋轉,開始計時,以時間多者為勝(相同者比次成績)。
 (二)個人擲準賽:
1.指定動作共五式,參賽者每人每式各試作兩次,前四動每成功一次則得1分,最多8分;第五式雙手動作,試作成功給2分,只進1顆陀螺不計分,最多4分;總分共計12分。
2.評分標準以分數多者為優勝(相同者比第一次投進之最佳成績,再相同者比連續投進之次數擇優錄取)。
(三)團體賽:
1.指定動作─擲準賽36%
指定動作共五式,參賽者六人每人每式各試作一次,前四動每成功一次則得1分,最多4分;第五式雙手動作,試作成功給2分,只進1顆陀螺不計分。
2.團體表演─自創動作64%
2-1 自創動作50分,依動作難度、技術優美感、創意等給分。
2-2 實施加分14分,依姿勢優美、正確、自然輕鬆評定給分。

捌、獎勵
一、各組各項比賽取前三名,頒贈獎狀。
二、團體錦標取前三名頒贈獎盃。

玖、本要點經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會核准後實施,公佈於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