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裁判注意事項」10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運運動聯盟普及化跳繩競賽



  1. 個人的跳繩計次賽,請裁判站在選手的前面計次,團體計次賽的裁判請站在四個角落,不要集中站在前面。
  2. 聽到裁判開始的哨音時,才開始動作,有選手提前跳的情形,裁判可請所有選手重新開始。聽到結束的哨音響起,但該回合之動作卻未完成時,則不予計次。例如:結束哨音響起,體側迴旋跳只完成右空迴旋和前迴旋,但左空迴旋和前迴旋尚未操作完成,則該回合跳不予計次。
  3. 體側迴旋跳未使用一跳一迴旋操作者,不予計次。
  4. 開叉跳需要二個迴旋方能計次一下,需先完成「叉」的動作,再完成開的動作,同時,繩子有過腳成功,才能判定成功一下。
  5. 體側迴旋跳需要四個迴旋方能計次一下。不限定從右或左先開始,但是需完成「右空迴旋、前迴旋、左空迴旋、前迴旋」或「左空迴旋、前迴旋、右空迴旋、前迴旋」,方能計次一下,
  6. 教練或隨隊教師及人員,不得當面質疑裁判之判定。請依競賽規程辦理。


內埔國小 丘天佑撰
總幹事  張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