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10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運動聯盟 普及化跳繩競賽區域複賽及決賽 總成績核算方式疑義說明

1.本委員會原訂成績計算方式為加總各項競賽之原始總次數來排名,但103.12.12於大新國小召開之工作協調會議,現場29區承辦學校中有多位教師提出花式賽技術性高,學生學習有困難度,因而提議去除一跳二迴旋項目,並將花式賽成績比例降低。本委員會尊重此會議決議之共識,並遵循教育局公告之規程辦理相關賽事。

2.本年度跳繩比賽不同以往是全新的賽制,期望能著重基礎動作並兼顧技術的提升。各隊須以班級為單位參賽(班級人數不足請參照規程中組隊方式),考量第一年舉辦,各校推動跳繩運動基礎不一,為減輕班級教師訓練之心理負擔而降低花式賽比重,但各單項皆須參加不能偏廢方能完成比賽並列入排名。總成績核算依據教育局公布版本,最後產生之分數是展現整體成績的型態而非跳繩次數的分配情形,數學上顯現出非唯一及不可逆之性質。各單項成績加權比例雖有不同,但每支參賽隊伍成績計算公式的基準是一致的,無礙於競賽之公平性。

3.本年度成績核算將依據已公告之規程辦理,下年度將參酌本年度辦理情形及各校訓練已具備之基礎,預計於下年度比賽籌備會議將建議納入一跳二迴旋項目,並調整總成績計算方式。


臺中市民俗體育委員會 總幹事 張見都